平江县抛出21条“金点子”——为《生态环境法典(草案)》贡献基层智慧
平江县抛出21条“金点子”——为《生态环境法典(草案)》贡献基层智慧
平江县抛出21条“金点子”——为《生态环境法典(草案)》贡献基层智慧红网时刻新闻6月(yuè)13日(rì)岳阳讯(通讯员 许排云)作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湘(xiāng)、鄂、赣三省交界生态屏障(píngzhàng),平江县在国家立法进程(jìnchéng)中再显担当(dāndāng)。6月13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今天笔者从县人大常委会获悉,平江县通过“开门立法”机制征集、筛选的21条(tiáo)建议,已正式呈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quánguóréndàchángwěihuìfǎzhìgōngzuòwěiyuánhuì)。这些来自基层一线的“金点子”,聚焦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跨区域协同治理等关键领域,为国家生态法治建设注入平江实践。
岳阳市(yuèyángshì)生态环境局平江分局组织《生态环境法典(草案(cǎoàn))》意见征求座谈会。
此次由县人大常委会主办、县绿色低碳产业发展(fāzhǎn)研究会承办的意见征集活动,吸引了28家县(jiāxiàn)直(zhí)部门、乡镇(村)、生态(shēngtài)企业及社会(shèhuì)组织参与,共提出建议92条。“我们特别注重吸纳长期奋战(fènzhàn)在生态保护一线的基层代表意见,他们更有切身体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凌晓明(língxiǎomíng)介绍,活动中既有乡镇干部关于边际生态治理的经验之谈,也有企业负责人对绿色产业发展的务实建议,还有社会组织成员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统一的对策思考。
收集反馈(fǎnkuì)的部分意见建议。
针对平江地处湘、鄂、赣三省交界的特殊区位,代表们提出多项创新(chuàngxīn)机制:建议建立省际边界生态保护“责任共担、环境共治(gòngzhì)、效益共享”机制,推动相邻市县联合(liánhé)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在基层层面建立边际共管(gòngguǎn)机制,破解跨界污染治理(zhìlǐ)(zhìlǐ)难题。“这些建议具有很强的实践针对性。”参与研讨的湖南巨雄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姚文表示,企业在跨省生态保护中往往面临权责(quánzé)不清问题,立法明确协同(xiétóng)机制将有效提升治理效能。平江县近几年与湖北通城县、江西(jiāngxī)修水县共创“通平修”绿色发展先行区,聚焦交通互联、旅游互融、产业互兴、生态共治、服务(fúwù)共享等方面,探索跨行政区域协同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取得(qǔde)了实实在在的成效。“通平修”国家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项目落地就是区域合作的典型成功案例。
生态产业企业研讨(yántǎo)《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现场。
作为市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县,平江县在立法建议中突出“两山(liǎngshān)”转化路径(lùjìng):提出设立(shèlì)县级绿色低碳发展基金,重点支持生态修复与绿色产业;推动(tuīdòng)整县全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促进集中连片乡村组团式发展。平江县通过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贷”,3年为30家生态产业企业发放纯信用贷款9700余万元;加义镇紧邻的(de)(de)3个村互为依托,优势互补,打破同质竞争,形成了抱团共(gòng)赢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片区示范。
“这次立法将生态(shēngtài)(shēngtài)产品(chǎnpǐn)价值实现纳入法治化轨道(guǐdào),意味着这项探索性的(de)政策理念和改革(gǎigé)任务,正升格为国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中的基础性、强制性法律制度。”凌晓明指出,《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的出台将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提供持久法治保障,推动生态环境“高颜值”与经济发展“高质量”深度融合。平江县的试点工作借力法典东风,一定会蹄疾步稳,再谱新篇。
有关学者专家认为,平江县的建议具有三大亮点:一是(yīshì)强化跨区域协同治理,契合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需求(xūqiú);二是突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新,为全国同类地区(dìqū)提供示范;三是注重基层(jīcéng)实践与国家立法的衔接,体现了立法的实践性和前瞻性。
《生态(shēngtài)环境法典(草案)》是我国首部综合性生态环境法律,也是第二部(dìèrbù)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拟整合现有(xiànyǒu)单行法,构建系统完整的生态环境法律体系。平江县作为(wèi)长江中游重要生态屏障,其“生态+产业”发展模式已获联合国工发组织认可为绿色产业示范区(shìfànqū),此次立法建议将为平江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注入鲜活力量。
红网时刻新闻6月(yuè)13日(rì)岳阳讯(通讯员 许排云)作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湘(xiāng)、鄂、赣三省交界生态屏障(píngzhàng),平江县在国家立法进程(jìnchéng)中再显担当(dāndāng)。6月13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今天笔者从县人大常委会获悉,平江县通过“开门立法”机制征集、筛选的21条(tiáo)建议,已正式呈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quánguóréndàchángwěihuìfǎzhìgōngzuòwěiyuánhuì)。这些来自基层一线的“金点子”,聚焦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跨区域协同治理等关键领域,为国家生态法治建设注入平江实践。
岳阳市(yuèyángshì)生态环境局平江分局组织《生态环境法典(草案(cǎoàn))》意见征求座谈会。
此次由县人大常委会主办、县绿色低碳产业发展(fāzhǎn)研究会承办的意见征集活动,吸引了28家县(jiāxiàn)直(zhí)部门、乡镇(村)、生态(shēngtài)企业及社会(shèhuì)组织参与,共提出建议92条。“我们特别注重吸纳长期奋战(fènzhàn)在生态保护一线的基层代表意见,他们更有切身体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凌晓明(língxiǎomíng)介绍,活动中既有乡镇干部关于边际生态治理的经验之谈,也有企业负责人对绿色产业发展的务实建议,还有社会组织成员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统一的对策思考。
收集反馈(fǎnkuì)的部分意见建议。
针对平江地处湘、鄂、赣三省交界的特殊区位,代表们提出多项创新(chuàngxīn)机制:建议建立省际边界生态保护“责任共担、环境共治(gòngzhì)、效益共享”机制,推动相邻市县联合(liánhé)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在基层层面建立边际共管(gòngguǎn)机制,破解跨界污染治理(zhìlǐ)(zhìlǐ)难题。“这些建议具有很强的实践针对性。”参与研讨的湖南巨雄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姚文表示,企业在跨省生态保护中往往面临权责(quánzé)不清问题,立法明确协同(xiétóng)机制将有效提升治理效能。平江县近几年与湖北通城县、江西(jiāngxī)修水县共创“通平修”绿色发展先行区,聚焦交通互联、旅游互融、产业互兴、生态共治、服务(fúwù)共享等方面,探索跨行政区域协同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取得(qǔde)了实实在在的成效。“通平修”国家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项目落地就是区域合作的典型成功案例。
生态产业企业研讨(yántǎo)《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现场。
作为市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县,平江县在立法建议中突出“两山(liǎngshān)”转化路径(lùjìng):提出设立(shèlì)县级绿色低碳发展基金,重点支持生态修复与绿色产业;推动(tuīdòng)整县全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促进集中连片乡村组团式发展。平江县通过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贷”,3年为30家生态产业企业发放纯信用贷款9700余万元;加义镇紧邻的(de)(de)3个村互为依托,优势互补,打破同质竞争,形成了抱团共(gòng)赢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片区示范。
“这次立法将生态(shēngtài)(shēngtài)产品(chǎnpǐn)价值实现纳入法治化轨道(guǐdào),意味着这项探索性的(de)政策理念和改革(gǎigé)任务,正升格为国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中的基础性、强制性法律制度。”凌晓明指出,《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的出台将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提供持久法治保障,推动生态环境“高颜值”与经济发展“高质量”深度融合。平江县的试点工作借力法典东风,一定会蹄疾步稳,再谱新篇。
有关学者专家认为,平江县的建议具有三大亮点:一是(yīshì)强化跨区域协同治理,契合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需求(xūqiú);二是突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新,为全国同类地区(dìqū)提供示范;三是注重基层(jīcéng)实践与国家立法的衔接,体现了立法的实践性和前瞻性。
《生态(shēngtài)环境法典(草案)》是我国首部综合性生态环境法律,也是第二部(dìèrbù)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拟整合现有(xiànyǒu)单行法,构建系统完整的生态环境法律体系。平江县作为(wèi)长江中游重要生态屏障,其“生态+产业”发展模式已获联合国工发组织认可为绿色产业示范区(shìfànqū),此次立法建议将为平江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注入鲜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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